第五節 複合式公車


一、 現況及檢討
彰化縣環保局為改善彰化地區因移動污染源所產生之空氣污染問題,針對彰化縣推動「低污染大型客車實車示範運行計畫」,主要目的係引進中小型客車(如柴油電動複大客車、瓦斯公車、中小型巴士等)於彰化縣內進行實車示範運行,並進行複合式車輛的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及可靠性評估。
  (一)推動複合式公共汽車之問題
本計畫主要的工作包括規劃建立週邊環境進行實車示範運行(含路線規劃)、宣導推廣及實際效益之驗證等;事實上,在各種低污染性客車之中,又屬純種電動客車之污染改善成效最佳,惟由於電池體積及充電技術現階段無法突破以解決續航力不足的問題,加上操作維修成本仍無法降低,使得純種電動大客車之推廣條件尚不成熟,也因此,以小的柴油引擎作為輔助動力之複合式電動客車便成為目前之最佳選擇。同時進行公車業者運行資料之蒐集、污染測試之比對、乘客搭乘舒適性與安全性要求之調查、充電基礎設施之設立與能源供應系統之規劃、維修保養與後勤支援體系之建立、教育文宣資料之準備及推廣等工作。
 

二、 規劃理念及目標
        柴油客車之污染排放物主要為氮氧化合物及燃燒不完全含顆粒狀的黑煙,若以日本HINO 複合式電動客車的測試資料推估,只要將現有柴油客車之50%汰換成複合式電動客車,則氮氧化物及黑煙之改善可達9%及25%,對空氣品質的改善,確具實質的效益。複合式電動客車係採用一功率為40 KW之柴油引擎以定速運轉來驅動發電機及空調設備,並利用發電機和煞車回充系統將減速時之能量轉換成電力提供電池部份充電,所以在油耗及廢氣排放方面均較傳統之大功率柴油引擎公車為低。以國外經驗而言,其調查顯示:搭載 7 KW 發電機之複合式電動車可提高續航力達50%,電動車之燃料成本較柴油車節省約 37%,每日維修保養費用約低40%,廢氣排放污染的改善更可達95%。惟複合式電動客車引進臺灣之效益,仍須進行實際之驗證評估。本計畫將使用在國外已行之多年之生命週期成本分析方法來評估複合式電動客車之的經濟效益,即考量在車輛的可用壽命中,所可能發生的各項成本總合;同時藉由實際的污染測試比對及問卷調查來驗證環保效益並了解公車業者、乘客及公車管理機關之使用意願和反應。

三、 執行策略及措施
  由於現今家庭幾乎每家每戶都有汽機車,且使用性也非常的高,也因此造成市區內空氣品質的惡化,如能將公共汽車推動在彰化地區上作示範性,想必可以達到更一想不到的效果。
本計劃執行是一示範性的大眾運輸工具,實行之初如能用免費性的搭乘,其能達到較大的宣導效果,且教育民眾盡量使用大眾運輸工具可以減少空氣污染。

(一)執行措施
1.本計劃執行之初,將就示範地點進行綜合性評估。(評估之項目將考慮該區域民眾之意願及其週邊設

    施之完備性等)
2.計畫執行初步擬定於示範地區之上下班或是上下課,由每二十分鐘一班車次慢慢增加,以便提昇運輸

   效能。
3.此計畫主要讓民眾感受到複合式公車之方便性,故採隨招隨停之方式以吸引民眾搭乘。
4.示範區之各大公共場所放置複合式公車DM,並以行車路線用棋盤式的方式配合工務段實施規劃及行

   車時間。
5.車輛之選擇若從空氣污染防治之角度來看,自然以電動車輛為最佳之選擇,但在考量計畫推動成本及

    普及性因子後建議初期仍以傳統引擎之中小型巴士為主,載運人數為15-20人左右。
 

        綜上所述,本計畫若能順利執行完成,將可有效改善該區域之空氣污染與機動車輛停車之問題,並逐步誘導民眾養成使用大眾運輸工具之生活型態,作為彰化縣全面推廣之施政依據。藉由完整的調查評估,逐步建立複合式電動公共汽車之使用環境,達成未來其他鄉鎮推廣類似計畫,以改善彰化地區空氣污染的目標。